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支援合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支援合作工作的统筹领导,我市成立“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支援合作办”),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局级,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综合处、研究室、支援合作一处、支援合作二处、支援合作三处、支援合作四处、智力支援处、人力资源(人事处)处,本级预算单位为市支援合作办机关,下属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市支援合作办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对口支援和交流合作的战略方针、规划、政策,研究拟订本市对口支援和交流合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本市对口支援和交流合作工作,指导前方指挥机构、挂职干部团队及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开展工作,研究拟订相关制度标准、评估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支援合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督促落实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部门行政编制49人,实际47人;事业编制13人,实际11人;聘用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本市关于对口支援和交流合作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战略规划,按照按照“四个不摘”(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责任、不摘监管)和“三个保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不变)的要求,一是以首善标准做好京蒙东西部协作工作,二是高标准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拉萨市(资金支持昌都市)、新疆和田地区和兵团第十四师、青海省玉树州、湖北省三峡库区巴东县等工作,三是扎实推动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和京沈对口合作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5,198.03万元,比2021年5,384.54万元减少186.51万元,下降3.46%,主要是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压减部门预算。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198.03万元,比2021年5,299.31万元减少101.2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比2021年85.23万元减少85.2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595.1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9.92%,比2021年2,578.19万元减少17万元,下降0.66%。

  (二)项目支出预算2,602.84万元,比2021年2793.5万元减少190.66万元,下降6.83%,主要是落实国家和北京市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门一般公务预算。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参加展会项目(京蒙博览会)、内蒙古农副产品进京销售平台项目、北京市消费帮扶双创中心年度运营服务项目、北京市消费帮扶双创中心宣传推介经费项目、东部城市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项目、北京市支援合作办互联网网站及交流动员平台运维服务项目及交流动员平台运维服务项目、支援合作工作考核服务费、赴支援合作地区和经济合作省区市调研推动工作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六)2021年财政拨款结转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扶贫支援办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和1个所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2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86减少30.7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1预算数25.92万元减少25.92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94万元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有关要求,压减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受援地区来京公务活动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3.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3.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7.1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0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0万元,其他1.64万元。比2021预算数18万元减少4.5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有关要求,压减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65.4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包含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1家行政单位、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服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9.0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7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602.83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6台,共计158.5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北京市对口支援合作资金项目

  2.政策依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援合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好相关工作。

  3.绩效目标: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

  4.预算安排:2022年预算安排49.5233亿元。主要用于本市支援合作工作。此经费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受援地财政部门。

  5.实施方案:

  (1)贯彻中央援藏援疆援青治理方略,全面深入开展智力支援,因地制宜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多措并举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深入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扎实做好文化教育支援,确保“十四五”对口支援重大任务落实。

  (2)以京蒙协作帮扶为重点,重点实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提升、干部人才交流、产业提质升级、劳务协作、消费帮扶、社会事业帮扶、乡村建设、携手促振兴、社会动员等九大工程,助力内蒙古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

  (3)扎实做好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工作,发挥两地比较优势,进一步深化协作关系,拓展协作领域,创新协作模式,深入推进生态环保、产业经贸、科技创新、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领域协作交流,形成各类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和良性互动的大循环格局,推动水源区和受水区经济协调发展、合作共赢。

  (4)严格落实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战略部署,紧密围绕巴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做好对口支援工作。聚焦巴东特色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生态环境共治、城乡统筹发展,助力巴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城乡面貌明显改观,群众生活明显改善,加快库区移民安稳致富,促进库区社会和谐稳定。

  (5)推进北京与宁夏两地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落地,对宁夏中南部地区3个市级9个县(区)级公立综合医院帮扶指导,重点在医院管理骨干培养、重点专科建设、卫生信息化等方面开展对口帮扶,提升疑难病诊治能力。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支援合作:指北京市对其他地区开展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对口协作、对口合作和区域合作。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