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支援合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支援合作工作的统筹领导,我市成立“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支援合作办”),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局级,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综合处、研究室、支援合作一处、支援合作二处、支援合作三处、支援合作四处、智力支援处、人力资源(人事处)处,本级预算单位为市支援合作办机关,下属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市支援合作办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对口支援和交流合作的战略方针、规划、政策,研究拟订本市对口支援和交流合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本市对口支援和交流合作工作,指导前方指挥机构、挂职干部团队及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开展工作,研究拟订相关制度标准、评估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支援合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督促落实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部门行政编制49人,实际47人;聘用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本市关于对口支援和交流合作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战略规划,按照按照“四个不摘”(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责任、不摘监管)和“三个保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不变)的要求,一是以首善标准做好京蒙东西部协作工作,二是高标准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拉萨市(资金支持昌都市)、新疆和田地区和兵团第十四师、青海省玉树州、湖北省三峡库区巴东县等工作,三是扎实推动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和京沈对口合作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4,662.38万元,比2021年4,919.96万元减少257.58万元,下降5.24%,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北京市“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压减部门预算。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662.38万元,比2021年4,835.64万元减少173.2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比2021年84.32万元减少84.3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073.2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4.47%,比2021年2,127.34万元减少54.06万元,下降2.54%。
(二)项目支出预算2,589.10万元,比2021年2,792.62万元减少203.52万元,下降7.29%,主要是落实国家和北京市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门一般公务预算。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参加展会项目(京蒙博览会)、内蒙古农副产品进京销售平台、北京市消费扶贫双创中心年度运营服务项目、北京市消费帮扶双创中心宣传推介经费项目、东部城市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北京市支援合作办互联网网站及交流动员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站及交流动员平台运维服务项目、支援合作工作考核服务费、赴支援合作地区和经济合作省区市调研推动工作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六)2021年财政拨款结转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扶贫支援办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和1个所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2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86减少30.7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1预算数25.92万元减少25.92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0.94万元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有关要求,压减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受援地区来京公务活动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3.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13.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7.1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0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0万元,其他1.64万元。比2021预算数18万元减少4.5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有关要求,压减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51.7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1.1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589.10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6台,共计158.5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支援合作:指北京市对其他地区开展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对口协作、对口合作和区域合作。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